400-123-4567

新闻资讯 分类
半岛电子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方案

  半岛电子(五)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科普社会责任。企业要加大科普投入,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员工科学素质。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开放科技资源,面向社会提供科普服务。

  (六)推动媒体发挥科普传播渠道重要作用。主流媒体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加科普内容,丰富传播形式。各类媒体要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普作品等传播内容的科学性审核。

  (七)鼓励科技工作者践行科普使命。科技工作者要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运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传播科学知识和推广创新成果。鼓励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八)倡导公民自觉提升科学素质。倡导公民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关心国家和我市科技事业新发展新成就,主动学习、掌握、运用科技知识,自觉伪科学、反科学等不良现象。

  (九)实施基层科普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科普服务体系,依托各类基层综合服务设施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社会组织、科普基地等,广泛开展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技咨询、农技推广等活动。

  (十)实施科普基础设施提质行动。统筹规划布局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普基础设施均衡发展。推进建设重大科普基础设施,加快远郊区县科技馆建设。鼓励建设主题博物馆、主题科普公园、科普创意园、科普产业园等,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特色科普基地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提档升级市级科普基地。

  (十一)实施科普作品创作提效行动。实施科普精品工程,聚焦我市科技创新文化基因和历史底蕴,以及动植物、矿产等特色资源,深入挖掘科普内容,推出一批原创科普作品。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创建一批高水平科普创作中心。鼓励科技工作者多形式开展科普创作,举办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典赞·科普重庆”作品推选等活动,加大科普作品推广力度。

  (十二)实施科普活动提档行动。发挥科技活动周、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示范引领作用,开展高质量公益科普。结合各类主题科普活动,充分展示各行业领域科技创新成就。创新开展健康中国巴渝行、安全科普宣传巡演、社科知识“五进”、“林业千名专家进千村”“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等科普惠民活动,重点打造科普讲解大赛、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特色科普活动。

  (十三)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强基行动。加强科普专兼职人才培养和使用,建设一支涵盖科普创作、活动策划、决策咨询等各领域的科普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

  (十四)实施科普数字化传播行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打造科普融媒体传播矩阵和科普数字化应用示范场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开发科普互动产品。引进科普中国优质资源,加强科普重庆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线上科普,推动数字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线上科普资源建设,即时、泛在、精准地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

  (十五)实施应急科普协同响应行动。建立应急科普联动协调机制,面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方面突发事件,加强行业部门、专业机构、各类媒体联合行动。建设应急科普专家库。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十六)实施科普产业发展跃升行动。优化完善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兴办科普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科普投入,促进科普展教品、科普展览、科普影视、科普出版、科普研学、科普旅游、科技教育、科普网络与信息等产业发展。

  (十七)实施科普交流开放合作行动。办好“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等活动,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普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科普机构加入国际科普组织,参与推进世界公众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深化区域科普交流合作,办好渝台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成渝地区科普创新发展论坛、川渝科普大会等活动,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科普合作。

  (十八)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力。拓展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科普功能,定期向社会开放。在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中合理设置科普工作任务。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重庆英才计划有关项目的重要评价指标。开展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在科普活动中及时向公众普及科学新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搭建科技成果科普宣介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九)推动科普融入终身学习体系。将增强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创新人才。定期举办中小学科技活动。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配备和科学类教材编用。推动高校设立科技相关通识课程。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和科普志愿服务。将科普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列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主体班教学计划,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科普资源向乡村流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应用能力。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十)推动科普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加强科普领域舆论引导。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强化行业自律规范。组织开展反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坚决整治各类以科普名义欺骗群众、扰乱社会、影响稳定的行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办好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重庆英才讲堂、重庆优秀科学家风采展等活动,培育打造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积极发挥作用。

  (二十一)加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科普工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医院、科普基地等与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深化市级学会、区县科协与村镇结对,有序建设一批科技小院,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汇聚,助力乡村振兴。

  (二十二)强化科普经费投入。各区县要将科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安排相应经费开展科普工作。鼓励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科普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重庆公益性科技场馆的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建设科普场馆、设立科普基金、开展科普活动、兴办科普产业等形式加强科普投入,构建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二十三)强化科普奖励激励。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加大表彰力度。优化科普人才发展政策,建立健全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体系,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合理核定科普场馆绩效工资总量,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进一步调动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十四)强化科普监督评估。推动修订《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政策衔接。开展科普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科普调查统计、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等工作。强化科普规范化建设,完善科普工作标准和评估评价体系,适时开展科普督促检查。合理设置科普工作在文明城市、卫生城镇、园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市级评选工作中的内容和比重。

官方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