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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半岛电子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下降至014%

  8月28日上午从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定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是全国包虫病流行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根据2012年全国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显示,包虫病在全省39个县(区、市)人群、家畜和野生动物中都有流行,尤以六州牧业地区最为严重,全省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为0.6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严重危害着全省农牧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通过开展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行动,推动包虫病防治工作落实落细,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开展人群包虫病筛查488.83万人,确诊患者救治覆盖率100%,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下降至0.14%,全省包虫病严重流行态势得到有效控制。

  据介绍,《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是国内首部包虫病防治地方性法规。条例坚持生命至上、人民半岛电子至上,以规范包虫病防治的“小切口”立法,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大问题”。条例在立法形式上体现化繁为简,在规范内容上突出特色精细,在立法质效上追求务实管用,主要确立了包虫病防治的原则方针和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构建了群防群控的包虫病防控体系、细化了宣传防治知识的具体要求、强化了对患者救治救助的保障机制、完善了阻断包虫病传播途径的管理措施。

  据介绍,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将充分发挥省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各地各部门通过广场宣传、文艺汇演、普法宣传和“三下乡”活动等,充分利用街面广告、商场影院、旅游景点、公共交通站点等宣传场景,并统筹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资源,做好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将条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和普法考试范畴,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防治包虫病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有效落实包虫病防治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依法防治包虫病的能力,持续巩固全省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成效。(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何君)

  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条例定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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